公司党委对开展2014年度党员承诺制活动作出部署
来源/作者:党委工作部/李兆顺  日期:2014-01-24  阅读:2582

  公司党员承诺制活动2011年开展至今已完成了三轮,通过发挥党员、党组织的积极作用为公司中心工作保驾护航积累了一定经验。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巩固党员承诺制活动成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2014年公司中心工作实际,公司党委就开展2014年度新一轮党员承诺制活动作出部署。
  2014年度党员承诺制活动的承诺对象是公司各党支部和全体共产党员。承诺内容仍然按照共性承诺、自律承诺、岗位承诺、实事承诺四个方面进行。承诺的重点在岗位承诺和实事承诺上。
  针对党员的实事承诺,公司党委要求党员根据自身能力和特长等情况,每年承诺至少做一件实事。对实事承诺的要求一是坚持可行性原则。党员承诺制活动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结合岗位特点和党员技能特长,因人制宜,量力而行,体现党员自愿。承诺的事项要具体实在,简明扼要,便于操作。二是坚持严格要求的原则。党员承诺事项必须高于一般工作要求,经过努力可以实现。既防止过高过泛,又防止标准偏低,保证承诺的事项能够兑现。三是坚持实效性原则。要言必行、行必果、诺必践,承诺事项件件要有着落,促进实际工作;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实效,防止大而化之、搞形式主义。
  党员承诺环节,首先由党员结合自身实际提出承诺事项。要求承诺内容避免空话、套话、喊口号,做到符合实际,力所能及,简明具体可操作。其次由党支部对党员提出的承诺逐一进行审核,通过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与党员个人交流沟通,酝酿协商,召开党员与群众代表会议讨论等方式,进行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党支部将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反馈给党员本人,进行修改完善,力求承诺事项明确、具体、实在。第三,党支部意见经党员认可后,由本人正式填写《党员承诺书》,通过公开承诺专栏、OA公示等形式,把承诺事项向群众公布,接受党员、群众监督,时刻提醒党员牢记自己的诺言。
  公司党委要求,党支部和党员做出承诺后,要积极创造条件,兑现承诺。党支部要定期检查党员承诺落实情况,通过支部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及时进行总结和交流,督促党员把承诺转化为实际行动,做到一诺千金,诺而有信。对党员承诺的考核评比总结,采取年初承诺,年底考核的方式。评议考核结果作为评比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党支部的重要依据。此外。公司党委还将把各支部开展党员承诺制工作情况作为年度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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